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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设计
一般规定
1.1一体化净水设备应设置排泥管、排空管、溢流管和压力冲洗设施等。
1.2压力式一体化净水设备应符合国家压力容器的相关规定。设计压力应大于工作压力的1.5倍,
1.3压力式一体化净水设备应设安全阀、排水阀、压力表和检修孔。
1.4一体化净水设备工艺选择应符合相关规定,每个单元设计参数应符合的相关要求,并选择高效实用的净水单元形式进行组合。
1.5一体化净水设备所用材料应进行防腐和老化处理,且结构材料和内衬防腐材料都不得影响水质,应选用可靠耐用的配套设备和仪表。
1.6一体化净水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应便于操作。
2.1当原水含沙量变化较大或浑浊度经常超过NTU时,宜采用天然池塘或人工水池进行自然预沉淀:自然预沉淀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时,可投加混凝剂或助凝剂加速沉淀。
2.2预沉池技术参数应根据沙怪期原水悬浮物含量及其组成、沙峰持续时间、水源保证率、排泥条件、设计规模、预沉后浑浊度要求、地形条件、原水沉淀试验并参照相似水厂条件下的运行经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