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水设备

三年期限,九个项目于都县水利建设三年行

发布时间:2023/2/23 15:41:05   

于都县水利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年)

当前,我县水利除害兴利与工程调蓄能力不足矛盾日益突出,水利工程保有量、保障能力不足,防洪保安、农田水利建设与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防洪、灌溉、供水等水利工程体系,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保障水安全,制定本行动计划。

网络配图

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防洪达标建设

以补齐工程短板为重点,以消除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为关键,健全防洪保安工程体系,全面提升抵御洪患灾害能力。

1.实施河道清淤整治。聚焦河道行洪能力提升,结合城乡环境整治,科学规划、统一组织,有序推进贡江干流、梅江、澄江等主要河流及其支流清淤清障工作,年启动实施梅江支流岩前河等河道治理工作,到年完成重点河段疏浚长度7.5公里。加强河湖监管,年完成全县22条流域面积50平方千米以上河流确权划界工作。〔实施主体:县水利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

2.完成城市堤防建设。突出解决县城周边规划区不设防问题,加大城市防洪圈建设力度,实施金桥防洪工程、窑塘防洪工程,通过综合施策,重点城区防洪标准提升至50年一遇。〔实施主体:县水利局;责任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3.加快中小河流治理。突出解决重点乡镇不设防问题,以洪涝灾害频繁、威胁较为严重的河段为重点,针对性地推进重点河流沿河人口密集村镇段以及防洪问题突出的乡镇防洪工程建设,加快实施下渭防洪工程、新陂乡防洪工程、黄麟乡防洪工程、盘古山镇防洪工程、禾丰镇防洪工程等洪水陡涨陡落、沿河人口分布密集的中小河流治理。年,整治河长5公里,到年全面完成40公里河流治理目标。〔实施主体:县水利局;责任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4.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突出解决重点村庄不设防问题,全面排查山洪灾害风险点并实行“一村一策”“一点一策”防治。加快推进易发、频发山洪灾害地区以及乡村集中居民点、重要基础设施等防洪安全区的重点沟道治理,实施于都沙心河等洪患村镇治理工程,规划一批洪患村镇治理项目,逐步完善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辅相成的防治体系。推进中型以上地质灾害点防治工作。〔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

5.推进水库提质增效。突出解决中小型水库淤积的问题,加快推进中段、大山、鹅颈等水库清淤工作,加强蓄水调控,发挥水库最大效益,实现“枯水期不枯、汛期不受灾”目标。〔实施主体:县水利局;责任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二)全力保障农田灌溉

加大农业节水灌溉力度,以打通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为重点,建成完善的农田灌溉工程体系。

1.推进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年完成高陂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整治12.公里,新建PE输水管道9.公里,改造或新建渠系建筑物座;年启动仓前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改造或新建渠道工程35km;年启动梅屋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改造或新建渠道工程45km;〔实施主体:县水利局;责任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2.加快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推进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项目建设。加大小水渠修复改造力度,到年完成75公里小水渠和末级渠系修复改造;加强日常管护,组织引导当地群众投工投劳兴修水利,使毁损淤积堵塞灌渠,特别是新翻耕农田渠道得到及时修复。〔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

3.加强水塘山塘新建整治。大力修建小型灌溉备用水源,引导农户和村级集体开挖小水塘,修建小型山塘,畅通农村水系,提高乡村蓄水抗旱能力,做到旱季不旱、水源不枯。到年,完成座万方以上病险山塘分类整治,对有灌溉功能的,通过除险加固恢复防洪、灌溉效益;无灌溉功能的,通过工程措施降低至安全水位。〔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

4.加快农业产业基地排涝建设。针对易涝蔬菜、花果等农业产业基地,分类施策,采取开挖排涝沟渠、建设排涝泵站等工程措施,确保农业产业基地不发生大的旱涝灾害。〔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

(三)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大供水保障能力建设,逐步实现城乡供水同质、同价、同服务。

1.加强水源保障。推进岭下水库重点水源工程和山森水库扩建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统筹调配能力,增强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实现中心城区及县城有双水源或应急备用水源目标。到年,力争多数乡镇实现有稳定水源目标,蓄水工程供水率从47%提高至80%。〔实施主体:县水利局、雩山水务公司;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快供水管网延伸。采取以大并小、小小联合等方式,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推进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到年,城市供水管网全面覆盖乡镇;延伸不到的乡镇,依托本地规模集中供水工程扩大覆盖面,新增管网延伸覆盖人口6万,农村集中供水率达95%,逐步构建以大、中型水库为主要水源工程,以小型水库为重要供水节点,以长距离输水工程等作为连接通道,以引水、提水工程为辅助的区域供水工程体系。〔实施主体:县水利局、雩山水务公司;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提升小型农饮工程保障能力。加快农村小型水厂达标建设,补齐供水设施短板,提升农村小型供水工程保障水平。年,采取增加新水源或增加塘坝、水池调蓄能力等方式解决小型工程季节性缺水问题,采取增加净水设施设备等方式改善水质浑浊小型工程水质。力争到年,全面完成辖区内没有过滤、消毒及蓄水三项基本设施且存在安全隐患,供水保障能力不足的供水工程达标建设。〔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县水利局、雩山水务公司〕

(四)全面谋划重大水利项目

聚焦水资源空间分布与生产力布局不相适应的突出矛盾,科学谋划重大水利工程项目,着力构建水灾害防御体系完备、水资源空间配置合理、生产生活用水保障有力的基本现代化水利工程体系。

1.强化重大项目储备。全面摸清全县水利基础设施现状以及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立足高质量发展需求,规划建设于都寒信大型水利枢纽;以流域为单位,打破县域限制,整合各类水源和渠系,规划建设梅江流域灌区、贡江流域灌区。〔实施主体:县水利局、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推动重大项目入规开工建设。全力争取更多的水利项目列入国家“十四五”和新一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完成一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年前力争完成寒信水利枢纽前期论证研究或开工准备工作。争取水系连通和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国家试点,推动水生态、水环境持续好转。〔实施主体:县水利局、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站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高度,把此项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集中力量办大事,抓早抓快、抓细抓实。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水利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国资委、县统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推进水利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各乡镇要对照本行动计划,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细化年度具体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加强部署调度、统筹推进。

(二)强化资金用地保障。充分利用“接续新一轮振兴发展”“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等发展机遇,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市级政策资金支持。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争取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充分利用政府专项债,拓宽金融支持渠道。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协调解决工程推进过程中临时用地需求,对水利项目建设提供必要的用地保障。

(三)强化市场培育。探索市场化机制,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水利建设、管理和运营。对“五小”水利工程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调动民间资金参与水利建设。实施水权交易试点,探索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培育水市场,逐步发挥水价在资源配置节约保护中的杠杆作用。

(四)强化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每个行政村必须设立2名以上水管员(河道管理员)公益性岗位;鼓励组建生产生活用水合作组织,通过有偿用水、一事一议、投工投劳等形式,加强对农田水利、小微农饮工程、山塘等基础设施以及河道日常管护,实现共治共享。加快推进智慧水利建设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

(五)强化督导考核。县级将水利建设三年行动纳入全县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内容,与“六大攻坚战”同步调度;每年组织一次以上流动现场会,总结交流经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完成情况落后的乡(镇)政府进行通报、挂牌督办,对工作推进不力、严重影响整体工作进度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

于都县水利建设三年行动任务清单

▍编辑:一杯橙汁|审核:橘子

▍来源:于都发布

▍整理:赣南橙里橙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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